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各艺术校考院校公示的基础上,现将2023年在河北省招生的各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311-66007060
举报邮箱:pzc@hebeea.edu.cn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31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考试招生部
邮编:050091
提醒考生注意:
一、公示名单均由各艺术校考院校报送,如对考生信息、合格的专业及成绩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院校咨询。
二、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须符合高校相应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河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统一编制。对于只招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或只招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的专业,河北省根据院校的要求在《招生计划》中予以公布。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拟报考院校《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中的有关提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填报(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要符合)。
附件信息
- 北京师范大学.xlsx
-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xlsx
- 北京舞蹈学院.xlsx
- 北京服装学院.xlsx
-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xlsx
- 北京语言大学.xlsx
- 北京印刷学院.xlsx
- 成都文理学院.xlsx
- 东华大学.xlsx
- 东莞城市学院.xlsx
- 广东白云学院.xlsx
- 广州美术学院.xlsx
- 成都艺术职业大学.xlsx
- 大连艺术学院.xlsx
- 广西艺术学院.xlsx
- 广州体育学院.xlsx
- 哈尔滨音乐学院.xlsx
- 海口经济学院.xlsx
- 汉口学院.xlsx
- 河北科技学院.xlsx
-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xlsx
- 河北体育学院.xlsx
- 河海大学.xlsx
- 河北传媒学院.xlsx
- 河北美术学院.xlsx
- 衡水学院.xlsx
- 湖北美术学院.xlsx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xlsx
- 湖南信息学院.xlsx
-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xlsx
-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xlsx
- 江苏师范大学.xlsx
- 吉林艺术学院.xlsx
- 吉利学院.xlsx
- 江西服装学院.xlsx
- 吉林体育学院.xlsx
- 吉林动画学院.xlsx
- 鲁迅美术学院.xlsx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xlsx
- 昆明城市学院.xlsx
- 辽宁传媒学院.xlsx
- 南昌航空大学.xlsx
- 景德镇陶瓷大学.xlsx
- 南京体育学院.xlsx
- 南京传媒学院.xlsx
- 内蒙古艺术学院.xlsx
- 南京艺术学院.xlsx
- 南宁理工学院.xlsx
- 上海大学.xlsx
-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xlsx
- 上海立达学院.xlsx
- 山东艺术学院.xlsx
-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xlsx
- 青岛电影学院.xlsx
- 清华大学.xlsx
- 上海戏剧学院.xlsx
- 沈阳音乐学院.xlsx
-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xlsx
-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xlsx
- 四川传媒学院.xlsx
- 四川美术学院.xlsx
- 苏州大学.xlsx
- 四川工商学院.xlsx
- 天津工业大学.xlsx
-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xlsx
- 天津传媒学院.xlsx
-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xlsx
- 武昌理工学院.xlsx
-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xlsx
- 天津美术学院.xlsx
- 天津体育学院.xlsx
- 天津音乐学院.xlsx
- 武汉音乐学院.xlsx
- 西安工程大学.xlsx
- 西安翻译学院.xlsx
- 西安外事学院.xlsx
- 西安工商学院.xlsx
- 西安体育学院.xlsx
- 西安培华学院.xlsx
- 星海音乐学院.xlsx
- 新疆师范大学.xlsx
- 新疆艺术学院.xlsx
- 邢台学院.xlsx
- 西安音乐学院.xlsx
- 燕京理工学院.xlsx
- 宜春学院.xlsx
- 扬州大学.xlsx
- 云南艺术学院.xlsx
- 银川科技学院.xlsx
- 浙江音乐学院.xlsx
- 浙江传媒学院.xlsx
-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xlsx
- 中国美术学院.xlsx
- 浙江理工大学.xlsx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xlsx
- 中国传媒大学.xlsx
- 郑州科技学院.xlsx
- 中国民航大学.xlsx
- 中国人民大学.xlsx
- 中国音乐学院.xlsx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xlsx
-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xlsx
- 中央美术学院.xlsx
- 中国戏曲学院.xlsx
- 中央民族大学.xlsx
- 中央音乐学院.xlsx
- 中央戏剧学院.xlsx
-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xlsx
- 北京城市学院.xlsx
- 北京电影学院.xlsx
声明: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的个人学习研究网站,本站所有文章及引用图片,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互联网公共信息或本站整理原创发布,本站尽可能标注引用出处。所有引用资源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所有,这里所提供资源均只能用于参考学习用,请勿直接商用。若由于商用引起版权纠纷,一切责任均由使用者承担。
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
☆如若认为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邮箱:ooweb@163.com核实后进行下架处理。
☆本站版权及隐私政策详细说明:→版权及隐私政策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