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通告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3日至14日进行,现将江苏省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江苏省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江苏省居住证的人员,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二)考生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注:只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仅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只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仅可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应持有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或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以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以报考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

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在江苏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4月14日—17日,17日截至16时。

2.审核时间:4月16日—17日,17日截至17时。

注:17日16时前提交过报名信息的考生,如审核不通过可于17日17时前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17日17时之后,所有考生均无法提交报名、审核信息。请考生合理安排,预留充足的审核及修改重报的时间。

3.缴费时间:审核通过即可缴费,时间截至4月19日24时,逾期不能缴费。

注:根据苏价费函〔2014〕25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35元。

4.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未完成报名的信息无效。

(二)报名须知

1.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江苏省全部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为更好地为考生服务,具体审核意见还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请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注:①请考生务必在审核期间关注审核状态,如信息有误,请在17日17时前及时更改并重新报名;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要求但审核未通过,请按电子邮件的提示信息提供线上审核材料,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等待人工审核。②如考生2023年上半年笔试报名期间注册的户籍、居住证信息有变更,请先提交审核,审核不通过后可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正,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重新提交等待审核。③审核过程无短信提示,请考生在时间节点内关注报名系统和电子邮箱的提示说明信息。

3.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4.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的考生(含师范生)统一选择江苏理工学院考区。其他考生(含在江苏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的考区应选择以下三项之一:①户籍所在设区市考区;②居住证所在设区市考区(报名时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③学籍所在设区市考区(仅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具体考区列表及选报要求见附件1。

5.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4号)精神,江苏省从 2023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起,不再单设师范生面试考区,请有报考需要的师范生选择户籍、居住证、学籍所在地的考区报考。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如与考生的其他考试时间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三、违规处理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其他

1.面试考核的大纲、方法、流程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各类别笔试和面试科目对应要求见附件2。

2.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要求参照《江苏省中职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见附件3)执行。

3.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报考科目参见附件4,实际科目以报名系统内显示的为准。

4.考生可于5月8日起打印准考证,6月14日起查询面试结果。考试合格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5.网上报名相关问题咨询方式:①报名系统内“在线客服”。②咨询电话:010—82345677。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

6.其他报名常见问题及咨询电话见附件5。

                           

 

附件:1.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及选报条件汇总表.docx

          2.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xlsx

          3.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doc

          4.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科目.xlsx

          5.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常见问题.docx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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