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将于11月26日(星期六)、27日(星期日)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市教育考试院做如下提示:

1.11月12日前,考生须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或“亲属随申码”申请,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同时下载打印《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2),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考生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考前14天起,考生非必要不离沪,考前7天应在沪。若有离沪情况或从外省市来沪赴考的考生必须提前向就读学校(社会考生向报名所在区招办)报备,并在考试当日提供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下同)。考生若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本次考试。

3.考前14天内,考生若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进行核酸检测。考试当日必须提供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考前3天,考生须在沪每天完成1次核酸检测且结果均为阴性,每次核酸检测间隔应超过24小时(以下简称“三天三检”)。考试当天第一场入场前24小时内须有一次。

5.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采取分批、分时段的考试方式,考生务必仔细看清本人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考试时间及报到地点,提前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提前到达报到地点进行报到,并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防疫安全检查及身份核验。考生须持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提醒: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经查验通过后进入考点。  

6.参加表演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四个考试科目分为声、台、形科目和表演科目两个考试场次;参加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三个考试科目(图片述评、文稿朗读、才艺展示)为一个考试场次。考生在各考试场次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考生每次进入考点报到时均须出示《承诺书》,并在入场时交予工作人员。入场时,须听从考点安排在指定考场或场次进行考试。

7.考试当日,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须听从考点安排,按要求进行考试。

8.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入场核验身份环节外,建议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是否佩戴口罩听从考场安排。

9.考试期间,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社交安全距离。

10.考试当日,考生家长等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试期间,请家长保持手机联络畅通。考试结束后,考生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家长如有接送考生的,应服从公安和考点工作人员管理,避免在考点门口聚集。

11.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防疫要求执行。

请各位考生按照考场规则和要求,诚信考试。

 

附件:

1.《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2.《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