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音乐学类)将于12月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市教育考试院做如下提示:

1.12月3日前,考生须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或“亲属随申码”申请。同时下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音乐学类)》(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2),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考生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考前14天内,考生若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进行核酸检测。

3.考前14天起,考生非必要不离沪,考前7天应在沪。若有离沪情况或从外省市来沪赴考的考生必须提前向就读学校(社会考生向报名所在区招办)报备,并在考试当日提供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考生若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本次考试。

4.考前3天,考生须在沪完成3次核酸检测且结果均为阴性,每次核酸检测间隔应超过24小时且第一场考试入场前24小时内须有一次(以下简称“三天三检”)。考前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将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5.音乐学类专业统考采取分批、分时段的考试方式,考生务必仔细看清本人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提前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准时到达考点,并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防疫安全检查及身份核验。考试当天考生家长等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6.考生每日首场考试均须出示《承诺书》,并在入场时交予工作人员。

7.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点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下口罩外,候场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声乐演唱、乐器演奏、视唱科目,考生在考试期间可不用佩戴口罩;乐理、练耳科目,建议考生在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8.考试当日,若考生入场两次测量体温均≥37.3℃,听从考点安排,按要求进行考试后当日需完成一次核酸检测采样。

9.考试当日,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须听从考点安排,按要求进行考试后当日需完成一次核酸检测采样。

10.考试期间,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社交安全距离。

11.考试期间,请家长保持手机联络畅通。考试结束后,考生听从考点安排离场。家长如有接送考生的,应服从公安和考点工作人员管理,避免考点门口人群聚集。

12.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请各位考生按照考场规则和要求,诚信考试。

 

附件:

1.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2.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音乐学类)》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